政策法规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加快构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发〔2019〕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0190521023430_3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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