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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十大榜样人物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新时代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边榜样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以榜样育人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十大榜样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院正式注册的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关心集体,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师生公认和好评。
5.诚实守信,在个人品德、学业技能等方面无失信行为。
(二)评选类型及相应条件
1.勤奋专学人物: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有较强的本专业科研和实践能力;在各级各类创新竞赛及职业技能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校园内有较大影响力,
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2.文体精英人物: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或竞赛,代表学院在省市及国家各级文化、艺术、体育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
3.公益实践人物:组织参加校内外各类公益实践活动、不计个人得失,从事帮残助困、志愿服务等活动形成一定积极影响,先进经验可在全院范围内推广。
4.创新创业人物:勤于钻研、勇于实践,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良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结合自己的专业或兴趣爱好,团结和带领身边同学,努力创业,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励志成才人物:享受过国家或学院资助政策,能够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志存高远、奋发图强,以优异的表现回馈国家及学院的关爱。
6.其他榜样人物:除以上类型之外涌现出的优秀典型人物,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命名人物类型,要求事迹真实,在学院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评选程序
各系在广泛宣传、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做到“优中选优”,原则上每个评选类型择优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各系推荐总人数见附件1。参评学生需填写《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榜样人物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另提交800字事迹材料及生活照片一张(均为电子版)。各系党总支写出推选意见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前报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陈艳芳OA邮箱。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复审,择优遴选16名同学进入现场评审并确定最后十大榜样人物名单。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2023年度大学生十大榜样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将颁发学院荣誉证书及奖品
附件1: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十大榜样人物推荐人选各系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十大榜样人物推荐表
 
学生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