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部)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宏观指导教育、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主要负责对学院大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做好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工作;负责与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相关事务的咨询及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学院各系(部)的学生管理工作及辅导员管理工作,做好考评与督导;负责学生奖、贷、困、补、助等的评选认定、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完成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国防教育,负责全院学生的军训工作。下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学生服务中心。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状态调查研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开展辅导员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对各系学生工作督导考核;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评优奖励、资助育人工作。
(二)学生管理科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违纪学生处理工作;负责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三)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负责谋划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指导各系心理健康工作站工作;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社团的组织工作;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培训工作。
(四)学生服务中心
负责学生公寓管理;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中心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日常各种手续的办理、物品发放;负责学生生活中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