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24-04-03读者借还书制度
一、本馆借书实行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师生可凭馆发借阅证到图书馆履行借还手续。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代还。如发现使用他人借阅证借阅者,图书馆有权扣留借阅证。
二、借书册数:师生借书不超过50册。
三、读者务必在借期内归还所借图书。图书借阅期30天。各类图书在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均可在还书之日的前5-10天办理一次续借手续,借期同上。
四、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书中是否有勾画、污损等现象。如有,务必向工作人员声明注记,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概由借书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图书馆《遗失和污损文献赔偿制度》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读者应爱惜图书,不得任意折角、涂字、污损、剪裁、超期、遗失、盗窃。凡出现以上情况者,均按图书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六、读者所借图书到期时若逢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5天。
七、借阅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到信息中心405请求帮助。
八、借阅证丢失,应及时办理挂失、补证等手续。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九、凡书脊贴有“阅”字标识的图书,仅限在各借阅区内阅览,不得借出室外。
十、读者应文明办理借书手续,自觉遵守借阅制度。如有违反借书规则者,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借图书。
报刊阅览须知
一、本室文献收藏范围包括当年订购的报纸、期刊及上两年下架期刊,凭读者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
二、当月最新期刊只限室内阅览,从架上取阅每次限一册,阅毕及时归位后再换看其它。
三、请不要擅自打乱报纸日期顺序,阅毕要将报纸放回原处。
四、室内报刊如需复印,请办理复印手续后在两小时内归还,未按时归还每超一小时停阅10天。
五、教工及学生借阅下架期刊请办理借阅手续,教工每次可借5册,学生每次可借2册,借期30天,阅毕办理归还手续后方可再借。
六、外借期刊如有遗失需购买原版相同期刊赔偿,如买不到相同期刊可买相近同期期刊作为赔偿。
七、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大声喧哗,手机请设置为震动或静音,自觉到室外接打电话。维持室内阅览秩序,不随意改变报刊位置,不随意挪动座椅位置。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在桌椅上涂写刻画。
八、读者应爱护文献,不要在报刊上批注、勾画、涂抹、撕扯、挖洞、裁剪等,如有上述不当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至不能正常使用,读者需自行采购相同报刊赔偿。
九、未经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将报刊带出本室者,一经发现均视为盗窃报刊行为。
十、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