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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各系(部、院):
学生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教学考核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评教结果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做好学生的动员,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评教主体与评教对象
评教主体:全体在校生
评教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
6月13日至6月30日
四、评教流程:
  电脑端:复制打开http://111.227.176.122:8080/cas/login.action(教务系统),输入账号密码或者用手机APP喜鹊儿扫描二维码登录,主控——教学评价——评价轮次选择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点击“评价”——完成评教后点击“提交”。
  手机端:打开“喜鹊儿”app,找到“教务服务”中的“学生评教”,点击进入即可评教。
五、注意事项
1.各系要认真组织和督促学生评教,务必保证每位学生都按时完成评教。
2.未按时参与或未完全评教的学生,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3.禁止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4.学生评教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为最高等,“D”为最低等,系统自动将各评价等级换算为具体评价分值。
联系人:赵本谦电话:5926495
                                                     质量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