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升教学质量,按照《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构成
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由系部在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组成。其中在职教师教学督导员每个系部推荐1人,离退休教师教学督导员若干。院级教学督导员由学院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质量办公室,全面负责管理督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系(部)设立教学督导组,由五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委员,系部教学督导组由系部聘任,报质量办公室备案。
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教学督导员要求
(一)成员要求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优良的师德风范。
2.有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经验,掌握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具有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敢于直言。
4.熟练掌握所督导专业(或学科)领域的知识,并对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有一定的了解,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能完成规定的督导工作量。
(二)教学督导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如下:
1.教学督导员应指导教师教学。通过开展听课工作,查阅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方案等方式指导新入职青年教师,对学生评教靠后的青年教师给予建议。
2.教学督导员应督促学生学习。通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课程修读情况,督促学生学习,促进学风建设。
3.教学督导员应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研究分析、评估指导等,为学校教学质量改善建言献策。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6日(周一)下班前将系部推荐的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及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纸质版交至学院质量办公室督导与评价科(行政楼319),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赵本谦老师OA邮箱。
质量办公室
(职教研究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