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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关于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30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大教学督导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服务学院科学发展,教学督导室提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
一、教学督导工作指导思想
教学督导室在教学督导工作中坚持“五个结合”:专职督导与兼职督导相结合、院级督导与系(部)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理论教学督导与实践教学督导相结合、过程督导与目标督导相结合;本着以人为本、和谐督导、督导结合、重在指导的原则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加强学院教学督导的组织建设
1、学院教学督导室设立外聘专职教学督导员2-3名。从本院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外聘专职教学督导员从其他高校新近退休的有教学管理经验的教授担任,负责全院教学督导检查工作。
2、学院院级领导每月平均听一节课,机关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层正职干部平均每两周听一节课。对全院教学实行全面的教学督导。
3、兼职教学督导员由学院教学督导室在“教学督导员资料库”中随机抽调,随时展开全院的听课活动,参与学院的日常教学检查和实践教学的检查和督导,对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意见。由教学督导室抽调的教学督导员参加学院统一的听课及教学检查工作,给与一定的课时津贴。
4、学院专、兼职教学督导员由教学督导室遴选推荐,报请院长审批后聘任。为保持专职教学督导员队伍相对稳定,每年作适当调整;对兼职教学督导员则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院、系(部)二级督导工作力度
(一)强化学院教学督导室的工作职能
1、学院教学督导室制定全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全面实施。
2、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对各系(部)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调阅教学文档资料,查阅毕业设计(论文)和试卷,听课与评课,撰写督导报告。
3、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组织教学督导员有计划、有重点、分期对青年教师进行听课、评课,并与他们进行探讨和交流;组织系(部)对新任课和开新课教师进行听课和评课,并对其水平做出评价。
4、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教学工作运行情况。
(二)切实加强系(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1、充分发挥系(部)教学督导组的作用,各系(部)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员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教学督导员由各系(部)推荐,教学督导室审核,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2、教学督导组对本系(部)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
3、对专业、课程和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提出建议。
4、系(部)教学办主任每日检查本系(部)教学秩序,详细填写检查纪录,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当月的检查记录应在下月的第一周送交学院教学督导室。
5、系(部)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制定听课计划,系(部)教学督导员每月听课不少于4学时,听课人员要完整填写听课记录表,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听课记录按月送交学院教学督导室。
6、教学督导组应对本系(部)教学秩序、学期计划执行、教学日志、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后辅导及作业批改、考试秩序、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进行检查和督导,适时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并对各项工作做详细的检查督导,检查记录按月送交学院教学督导室。
教学督导室
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