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5-081.执行审计法及上级审计工作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对学院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要求,制定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学院审计相关业务培训及信息化建设。
4.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对学院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济效益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学校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审计,组织实施预算评审、校内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以及其他各类专项审计,组织实施审计调查与审计咨询。
5.促进审计结果运用,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6.负责审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及保密工作。
7.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