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高等职业学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要求,教育部、财政部将支持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为做好我省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近两年基本办学条件无红、黄牌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校园不稳定事件或违规、不诚信行为的独立设置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均可申报(名单附后)。
2、已列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重点建设专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建设的专业、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业,不再纳入支持范围。
3、各校要按照我省和本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校产业背景、行业属性和办学特色,科学确定本校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每校申报重点建设专业3个,并排出顺序。
4、申报专业要符合学校定位和发展方向。具有优质的教学条件、持续的人才需求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生源充足、报到率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好、发展空间大,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合理、前瞻,符合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的专业。专业建设时间为2年。
二、申报内容
各高等职业院校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要求,制定申报专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包括专业建设基础、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建设内容、改革举措、绩效指标、两年建设经费全额预算及年度执行计划等,详见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教职成[2011]11号文件。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1、有关学校务于10月9日前,将正式申请报告(说明专业申报排序)、《河北省高职院校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申报表》报省教育厅。电子稿件发送:hb_gjc@sina.com
2、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需求、布局和学校实际,每校确定2个专业,并在河北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名单。
3、申报名单确定后,省教育厅将申报密码通知各校联系人。 申报专业通过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专业建设发展”专栏,网上提交各申报专业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工作于10月14日截止。
联系人:刘延锋 ;联系电话:66005126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高教处;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