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日前,我院经过市、省、国家三级审核,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予以表扬。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院师生凝心聚力,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不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多项表彰,这既是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丰硕成果,也是我院校园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办学事业持续发展的彰显。
(编辑 李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