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好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技能培训、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师带徒等活动,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根据《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及管理办法》,院工会决定开展2025年教职工“校级创新工作室”申报和“市级创新工作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
(一)“校级创新工作室”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创新工作室”必须是我院教职工为带头人,组建时间6个月以上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工作室。
1.标志明显: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
2.场所固定: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
3.设施齐全: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
4.创新团队:带头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组成,形成知识、年龄结构和技术层级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团队,骨干成员5人以上;
5.职工参与:积极组织一线职工参与,培养技术骨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经费保障: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应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以保障其正常活动的开展;
7.成效明显:工作室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市级创新工作室”考核标准
市级创新工作室是指近几年获得市总工会命名的“教职工创新工作室”,按照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同上)要求,重点考核一年来取得的成效和发挥作用情况。
二、申报和考核程序
(一)“校级创新工作室”的申报程序
1.申请: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以自下而上形式进行,由创新工作室带头人向所在分工会提出申请,申报的工作室名称为“带头人姓名+创新工作室”。
2.申报:各分工会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按照申报条件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3.评审:院工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工作室提请工会委员会批准后命名。
(二)“市级创新工作室”的考核程序
1.撰写工作总结:“市级创新工作室”的负责人全面总结一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情况,主要从团队组成、职工参与、经费投入和取得的成果方面形成汇报材料,交所在分工会。
2.审核:分工会主席对“市级创新工作室”负责人提交的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实事求是的作出评价,签署意见后报院工会。
3.评议:院工会汇总后提请工会委员会评议通过后,下拨补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评比筛选,择优推荐申报。有“市级创新工作室”的分工会要加强对“市级创新工作室”指导、管理、考核。院工会在向上级工会组织推荐省、市级创新工作室命名时,逐级择优推荐。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请各分工会于6月30日(星期一)17:00前,以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方式,将下列材料报院工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申报“校级创新工作室”材料,包括《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1)、《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附件3)和5 张工作室相关宣传照片(主要反映工作场景、开展活动的情况,照片像素不低于 3M)。
2.考核“市级创新工作室”材料,工作总结一份。
联系人:马思,联系电话:5926916,邮箱:马思OA邮箱。
工 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