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4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中发【2007】70号)精神,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效提高广大少年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冀教政体【2007】47号通知要求,学院体育部将对10级、11级、12级在校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望各系领导、辅导员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加强锻炼。将测试时间通知各系各班,并准时参加测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中发【2007】70号)精神,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效提高广大少年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冀教政体【2007】47号通知要求,学院体育部将对10级、11级、12级在校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望各系领导、辅导员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加强锻炼。将测试时间通知各系各班,并准时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