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6 点击数:
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中发【2007】70号)精神,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效提高广大少年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冀教政体【2007】47号及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网通知要求,于2015年12月底前上报学生数据,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将对15级在校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望各系领导、辅导员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加强锻炼。将测试时间通知各系各班,并准时参加测试。
一、测试时间:见附表1
二、测试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测试对象:全体15级新生(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