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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洪同志任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发布时间:2019-04-22 点击数:
根据中共秦皇岛市委(秦干字【2019】43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通知【2019 】3号),刘静洪同志任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