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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推荐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师综合测评表
发布时间:2014-09-04   点击数:
姓名
 
所在教研室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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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分值
权重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实际
得分
奉献精神 
20
1、主动承担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3次及以上,为树立部门形象,提高部门影响力做出重要贡献(20分);
2、主动承担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2次,为树立部门形象,提高部门影响力做出一定贡献(15分);
3、主动承担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1次,为树立部门形象,提高部门影响力做出贡献(10分)。
(申报时需要简要概括开展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宣传报道情况)
 
教学工作量
10
1、近3年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每年满学校规定的工作量(10分);
2、近3年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有2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7分)。
2、近3年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有1年完成规定的工作量(5)
 
教学质量评估
15
1、近3年获得3次优秀及以上(15分);
2、近3年获得2次优秀(10分);
3、近3年获得1次优秀(5分);
 
专业工作业绩
10
1、近3年主持精品课建设(10分);
2、近3年参与精品课建设(6分)。
 
课题研究
10
1、近3年主持过省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10分);
2、近3年参加过省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的全过程(8分);
3、近3年主持过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6分);
 
发表论文
10
1、近3年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10分);
2、近3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增刊不算)(6分);
3、近3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2分);
(超过4篇论文每增加1篇加1分,最多不超过10分)。
 
获奖及荣誉
10
1、省级及以上(10分);
2、市级(8分);
3、校(院)级(6分)。
(奖项须与教育教学相关,多次获奖不累计,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分)
 
年度考核
15
1、任期内三次优秀及以上(15分);
2、任期内二次优秀者(10分);
3、任期内一次优秀者(5分);
 
 
合计
100
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