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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教研室主任竞聘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15   点击数:
一、教研室主任竞聘条件
1、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团结同志,作风民主,能够带领教研室团队完成任期内的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及相关教学任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
5、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二、竞聘岗位及人数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1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1名
三、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4月25日至4月28日
2、报名时间:5月2日至5月8日
3、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学院专业(群)带头人申报表交部门办公室。
4、资格审查:5月9日至15日。
5、竞聘演讲: 5月16日。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竞聘结果由部门领导、高级职称教师和本教研室老师投票选举产生,得票前两名为教研室主任人选。
6、公布结果:经部门审核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5月20日上报学院人事处。
 
 
 
                                               思政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