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教职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特将此项工作流程转发如下:
根据市人社局政策,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工人身份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性干部身份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工,可延迟至60周岁退休;省管、市管干部退休,以上级文件为准。
女性工人身份职工如在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延迟至55周岁退休;女性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工,可延迟至60周岁退休。办理延迟退休的相关手续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人身份人员按所聘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退休核定业务”工作流程:
(一)、个人书面申请。事业单位工人身份、现聘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到达50周岁时,拟按所聘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退休的,必须提前一个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并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按照秦人社〔2010〕123号文件规定,对申请人的聘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期限、聘用期间的工资执行标准及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后,出具意见函。
(三)、人社部门核定。主管部门将意见函、本人申请、相关表格及申请人人事档案(其中聘用期间的聘用手续、工资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必须连续)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对符合秦人社〔2010〕123号文件规定人员,由养老保险科出具核定意见。
(四)、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凭养老保险科的核定意见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如遇政策调整或上级部门有其他要求,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二、女性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工退休手续工作流程: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完成档案核查
学院档案室已完成全员职工的档案核查,请即将办理退休人员到人事处再次确认相关信息(因早期填写档案时,存在阴阳历互填等情况)。
(二)、确认选择55周岁退休,或选择60周岁退休
因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根据秦组字[2015]12号文件精神可延迟到60周岁退休,按照本人意愿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明确退休年龄,并将相关材料存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