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责成专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行学习,报名、学习方式与2022年暑期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总体一致,学习时间为7月14日-8月31日。
各部门于9月5日前将教师个人电子学习证书(复印件)及部门培训报告提交至人事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