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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梦•职院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点击数:]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职院梦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发〔2015〕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16〕1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47号)、《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秦人社〔2016〕96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实践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青春梦职院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河北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创未来,共筑中国梦。

二、大赛目的及意义

通过举办本次大赛,旨在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激发我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培养一批有创业热情,有创业能力的生力军,符合国家“双创”要求的大学毕业生。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大赛组织

大赛由招生就业处主办。大赛设立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院长孙景余担任组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徐耀龙、副院长刘艳红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处、团委、财经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工作。

大赛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业企业家、创业导师共同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对大赛组委会负责。

四、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生

(二)参赛条件

1.截至2016115日,报名时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2015715日(含)以后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5.参赛项目非“中国创翼”(2015)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团队组前六名项目。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参赛报名、学院选拔赛及推荐参加省市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

报名时间:201654-511

报名方式:撰写创业计划书,以系为单位于511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

(二)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参赛;

2.每系至少上报2个参赛项目,多者不限;

3.院级选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大赛有关事宜,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联系人:冯 静   592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