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6〕23号)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检查中的实验室是指学院所有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二、工作要求
(一)部门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
1.开展专项风险排查
各部门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组织对本部门所有实验室的重要危险源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附件3)。
学院将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校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做到“一室一表、一校一台账”。
2.强化分级分类管理
各部门根据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持续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动态更新风险源信息,形成《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附件4),并及时报备。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各部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等相关文件,对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5)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6),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闭环管理。
4.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请各部门于6月5日17:00前将《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1室,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张辉老师OA邮箱。
(二)部门互查阶段(6月8日—6月10日)
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互查(分组安排见附件7)。互查应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核查自查真实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互查情况表》(附件8)。检查人员与被检查部门负责人须现场签字确认,相关材料由被检查部门存档备查。
(三)学院现场检查及“回头看”阶段(6月11日—6月12日)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一室一表”情况、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风险台账管理情况、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
附件:
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清单(一室一表)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
5.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6.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
7.《实验室安全隐患互查分工表》
8.《实验室安全隐患互查情况表》
9.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6) 23号)
教务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