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秩序,明确各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现就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
各部门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对照《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相关要求,组织专人对本部门所属所有实验室开展全面、严肃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精准判定”原则,全面辨识实验室危险源,科学评估安全风险,明确实验室安全等级(Ⅰ、Ⅱ、Ⅲ、Ⅳ级,对应红、橙、黄、蓝级)和类别(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确保分级分类结果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判等情况,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实验室、每个岗位、每个人。
二、报送要求
各部门于4月29日前将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张辉OA邮箱,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4月29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01办公室,纸质版需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三、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需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自查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分级分类精准无误。
2. 加强动态管理:自查完成后,各部门需建立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若实验室用途、危险源类型及数量发生变化,需及时重新开展辨识评估,更新分级分类结果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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