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学院拟开展2025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5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项数量根据评审情况确定。
二、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应为长期积累、有重大进展、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申报选题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办学能力高水平、产教融合高质量”,落实“一体两翼五重点”工作布局,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凝练:
1.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2.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4.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5.打造五金新基建;
6.深化三教改革;
7.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改革;
8.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9.改革实践教学;
10.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及提升教师与学生信息素养。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既有引领性的理论指导与系统设计,又聚焦人才培养与教学中的关键问题,开展了较长时间的创新性改革实践(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统筹研究,系统梳理,成效突出,已形成或初步形成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直接主持项目的建设规划与改革实践;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具有可持续性。
(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系部、跨部门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四)已经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教师个人申报
申报教师填写《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成果论文,或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且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效果显著的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资料;影响较大、水平较高的著作、教材、课件等。
(二)所在部门审核推荐
各推荐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和真实性审查,择优向学院推荐。
(三)学院评审奖励
学院将组织校外有关专家组成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提出建议名单及相应获奖等级。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
2.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6000字),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一式一份。
4.《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二)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每个项目申报材料放在一个档案袋内,档案袋粘贴推荐书封面。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6月10日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邓佳的OA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07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邓佳,电话:5926925。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审并取消申报资格: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不符合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成果持有人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未应用于教学实践且无实际教学成果的论文、论著、报告等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师能力。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教务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