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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部分报销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点击数:]
各部门: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财经处对部分业务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简化下列业务的报销手续,具体如下:
1.学院教职工国内出差、参加培训等履行事前审批手续时,只需出差文件或培训文件上主管院领导审签或易快报上进行事前审批流程并关联至报销单,无需二者兼备重复审批。
2.学院教职工国内出差、参加培训等外出返回报销时,无需提供“请假书”。
3.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时,公务卡消费凭证除微机联外,与公务卡关联的微信、支付宝的消费截图均可作为消费凭证。
4.凡多个ID报销一笔业务的,请将多个审批单一起报销,并在审批单的事由中注明本笔报销一共几笔,本单据是第几笔,所附的原始单据(原件)只需一份即可,无需多个审批单重复复印原始单据。
5.用款计划每月28日前只需申报下月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的报销单即可。
 
 
财经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