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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秦皇岛市教育局评选的“2023年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点击数:]
近日,秦皇岛市教育局根据《河北省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冀教发〔2018〕50号)要求,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完善教育统计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统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组织开展了2023年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我院被评选为秦皇岛市教育经费统计先进单位,马宁同志被评选为教育经费统计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和《河北省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重视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健全,经费保障有力,能够及时准确上报数据信息,高标准完成统计数据调查,按要求报送分析报告,按时完成教育经费统计相关工作任务,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