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秦财非税〔2023〕118号)和学院关于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要求,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规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擅自扩大减免范围、调整减免标准、改变减免程序或自行减免、缓征,私设小金库以及其他违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3月23日下午5点前报送财经处张向阳。无问题也请书面反馈。
财经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