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0日] [点击数:1]
艺术系教学设备管理规定
教学设备是组织教学的一个重要的工具。在现代高等教育中利用现代的教学设备进行生动直观的教学,是提高教学效果,改革教学方法的一种有效的手段。我系为了提高教学设备的利用率和利用效果,加强对现有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的:
挖掘现有的教学设备的教学潜力,提高教学效果,做到管好、用好、维护好教学设备。
二、管理原则:
系属所有教学设备采取集中专人管理的办法。使用时,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专人使用,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采取借用的办法。
三、管理具体办法:
1、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做好设备的登记、编码工作,及时向系领导反映教学设备的易动情况。
2、爱护教学设备,保管好教学设备,设备人为损坏时,必须照价赔偿。
3、教师使用设备时,实行借用制度,借用时必须经系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能借出。
4、设备的报废必须经院有关部门的检测后方能报废。
5、音响等教学设备的借用,根据课程安排,由任课老师选定,学习委员签字使用,用后及时归还,损坏按规定赔偿。
6、定时打报告对教学用钢琴、灯光音响进行维修、调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