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音乐教室满足教学需要,根据我系音乐教室使用情况,针对目前音乐教室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音乐教室是我系专用教学场所,其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使用办法》,杜绝在音乐教室内进行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任课教师要严格按课表排定的时间上、下课,课前领取音乐教室钥匙,课后及时归还,务必本人签字。并在课前对琴房设施进行检查,对上课期间出现的设备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管理员处,以便及时处理。
三、借用人应严格按照多媒体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如有疑问应向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咨询,管理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借用人有义务爱护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将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学生严禁私自配制音乐教室钥匙,或私自撬门进入教室,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音乐教室。
五、音乐教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会客、用餐、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准在钢琴上堆放重物,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教室设施;不准在教室墙壁上乱贴东西;不准遮盖教室门上的观察窗。
六、服从琴房管理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