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系教学管理制度(二)
教学是各项工作的中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渠道,强化教学管理,使之不断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我院教学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以下各项规定:
一、教学文件管理
每学期开学前,授课教师需制定出本学期授课计划及前两周的课程教案,开学初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并将授课计划交至教学办,教学办统一归档整理上交教务处。每学期末,以教研室为单位按时上交听课记录本(至少8节)、教学日志、教案等所需相关教学文件至教学办,并存档。
二、严格课堂教学秩序,遵守课堂教学制度:
1、教师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2、备课充分,提高课堂效率,不得在课堂上做出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情;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3、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若教师因公因私请假调课,须提前到系办填写调课单并上报学院教务处
4、不得无故缺课,如学生请假,教师不到位,须提前与教学办备案,签字,填好调课统计表并上报学院教务处,如不按规定实施,则扣发此次课时费用并按照学院相关教学事故规定予以处理
5、教学督导组及教学管理人员,须定期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如实上报高素质的学生要依靠高素质的教师来培养,建设一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我系发展教育教学的根本保障。望教师们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