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提升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书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水平,打造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按照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院工会决定2024年“五一”前夕,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分工会主席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
二、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
三、指标分配
“三育人”先进个人48人(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4.服务社会。热心公益,服务大众。勇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教风端正,严谨笃学,教学质量高、效果好,主讲课程在院内起到示范作用,受学生欢迎。
2.教育思想先进,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注重因材施教,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在课堂教学中,能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好。
4.积极开展教学方法与教学改革研究,努力开展科研工作,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我院担任专任教师2年以上。
(三)申报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管理岗位任职2年以上。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管理思想先进,有奉献精神,教职工评价高。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四)申报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服务岗位任职2年以上。
2.重视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有较高的服务水平。
3.严以律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较强的育人意识。
4.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常深入一线,积极做好服务育人工作,效果显著。
5.能够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服务对象满意率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
1.近1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
2.近1学年有违纪行为、责任事故受到处分的。
3.近1学年年终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五、评选程序
(一)分工会推荐:4月7日—4月17日
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推荐。
(二)院工会审核:4月18日—4月25日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办法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评议,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工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选拔推荐细则,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及时报送材料。各分工会务必于4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将拟推荐人员的《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工会,电子版发送至马思OA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三)注重宣传教育。对先进个人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助力校园文明建设,引领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建功立业,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1.“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工 会
2024年4月7日